一、《浙江文物年鑒(2018)》以黨中央、國務院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為指導,客觀、全面而有特色地記錄、反映浙江全省2017年文博工作的面貌,起到存史、交流、宣傳和教化的作用。二、本年鑒體例采用欄目體,設特輯、綜述篇、分述篇、紀事篇、附錄等專欄,欄下設目、子目。三、本年鑒主要記錄2017年浙江省文物事業(yè)情況,以省文物局、省直屬文博單位及各設區(qū)市文物系統(tǒng)為主。為使內容有所承接,時間斷限采用“下限一刀切,上限適當追溯”的方法。四、本年鑒運用語體文、記述體,遵循“述而不論”原則,記述見事見物見人,人隨文記。寫法上“點、線、面”結合,有全貌有脈絡有典型,重要文件、講話編入“特輯”。五、本年鑒以文為主,輔以圖表。彩頁刊印重大活動及事件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