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東代表訴訟所涉及的各利益主體之間,公司處于一種事實上的核心地位。既是股東代表訴訟制度能否有效發(fā)揮作用的關鍵,也是構建股東代表訴訟利益平衡機制的中心環(huán)節(jié)。公司在訴訟中的角色既復雜又尷尬,它可能是訴訟的*大受益者,也可能是*大的利益受損者。這就需要積極發(fā)揮公司在訴訟中的作用,使之能夠對股東代表訴訟程序的啟動與進程、對訴訟的結果施加必要的影響,在股東代表訴訟制度所要實現(xiàn)的各目標之間起到調節(jié)與平衡的作用。本書主要闡述了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形成和發(fā)展、股東代表訴訟訴權的性質、股東代表訴訟中公司的參加、公司的訴訟地位、公司在股東代表訴訟中的權利、公司在股東代表訴訟中的義務,以及公司參加下的利益平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