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靜坤教授(女),1988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國際法)學士學位;1993年畢業(yè)于西北政法大學,獲法學(民法)碩士學位;1996年畢業(yè)于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獲法學(民法)博士學位。1996年進入武漢大學法學院從事博士后研究(國際私法學),1998年出站,并調入深圳大學法學院任教至今。傅靜坤教授長期從事民法學科的教學和研究工作,曾在多個國家進行訪問講學與合作研究,主持或參加多項國家與省部級、市級課題研究,在國內外法學刊物上發(fā)表的論文涵蓋了民法的各個方面,包括民法總則、合同法、侵權法、物權法和知識產權法等。其博士論文《二十世紀契約法》于1997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2009年獲得第二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博士后論文《契約沖突法論》于1999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2001年獲得“深圳市優(yōu)秀社科成果獎”。傅靜坤教授主編了《民法總論》教材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