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第一章 我國農村社會結構變遷
第一節(jié) 社會結構理論
一 馬克思的社會結構理論
二 帕森斯的結構功能主義
三 列維-斯特勞斯的結構主義
四 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
五 布迪厄的生成結構主義
六 本書的觀點
第二節(jié) 農村社會結構變遷
一 經濟結構變遷
二 政治結構變遷
三 文化結構變遷
四 家庭結構變遷
第三節(jié) 影響農村社會結構變遷的因素
一 國家政權
二 市場經濟
三 人口流動
四 大眾傳播
第二章 我國農村糾紛的歷史與現狀
第一節(jié) 我國農村糾紛的縱向解讀
一 1978年至20世紀90年代初的農村糾紛
二 20世紀90年代初至2004年的農村糾紛
三 2004年以來的農村糾紛
第二節(jié) 我國農村糾紛的橫向解讀
一 干群糾紛
二 土地糾紛
三 婚姻家庭糾紛
四 環(huán)境糾紛
第三章 我國農村糾紛的生成機制
第一節(jié) 農村社會規(guī)范的變化
一 傳統(tǒng)規(guī)范、現代規(guī)范與無規(guī)范
二 農村社會規(guī)范的變化與農村糾紛的增長
第二節(jié) 農村人際關系與交往規(guī)則的變化
一 傳統(tǒng)鄉(xiāng)土社會的人際關系與交往規(guī)則
二 當前農村的人際關系與交往規(guī)則
三 農村糾紛的變化
第三節(jié) 涉農法律政策的變化
一 涉農法律政策的內在變遷
二 涉農法律政策的漏洞
三 涉農法律政策與復雜的農村現實之間的脫節(jié)
四 涉農法律政策與地方性規(guī)范的沖突
第四節(jié) 農民自身的變化
一 當代農民的社會分化
二 當代農民的相對剝奪感
三 當代農民公民意識的成長
四 當代農民集體行動能力的增強
第五節(jié) 農村組織狀況的變化
一 鄉(xiāng)鎮(zhèn)政府
二 村級組織
三 非政府組織
第四章 我國農村糾紛的解決機制
第一節(jié) 我國農村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一 何謂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二 為什么要構建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三 國內外構建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實踐
四 為什么要在我國農村構建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第二節(jié) 無救濟
一 忍讓
二 拖延
三 回避
第三節(jié) 私力救濟
一 和解
二 自決
第四節(jié) 社會型救濟
一 民間調解
二 村干部調解
三 當前農村調解的效用
第五節(jié) 司法所調解
一 司法所調解的性質
二 司法所調解的程序與策略
三 司法所調解面臨的問題
第六節(jié) 公力救濟
一 行政救濟
二 司法救濟
第五章 我國農村糾紛解決的影響因素
第一節(jié) 農村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從均衡到失衡
一 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內在均衡性對糾紛解決的影響
二 傳統(tǒng)鄉(xiāng)土社會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均衡
三 社會轉型時期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失衡
第二節(jié) 農民的主觀選擇
一 糾紛當事人的主觀選擇對于糾紛解決的影響
二 農民的主觀選擇
三 影響農民主觀選擇的主要因素
第三節(jié) 客觀社會結構與農民主觀選擇之間的互構
一 社會結構對農民糾紛解決觀念與行為的影響
二 農民糾紛解決的觀念與行為對社會結構的影響
第六章 我國農村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重構
第一節(jié) 何謂有效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一 與社會結構的現狀及未來發(fā)展趨勢相匹配
二 能夠有效地解決糾紛
三 能夠最大限度地節(jié)約糾紛解決的成本
第二節(jié) 國外構建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有益經驗
一 對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合理認知
二 完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有效措施
第三節(jié) 我國農村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重構
一 我國農村多元糾紛解決機制重構的總體思路
二 完善農村的自力救濟
三 完善面向農民的司法所調解
四 完善行政救濟
五 完善司法救濟
六 完善不同糾紛解決方式的銜接
第四節(jié) 我國農村未來良性發(fā)展的總體設計
一 重建村落共同體
二 促生新的共同體
三 加強鄉(xiāng)村治理
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