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少數(shù)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研究——以蒙古族為例》一書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課題研究成果,項目類別為西部地區(qū)項目(批準號:05xMz041)。主要研究對象為民族自治地方少數(shù)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是目前國內外相關各界比較關注的一個理論與實踐問題,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則是國內外法學界比較關注的一個理論問題,也是亟待解決的一個實踐問題,近幾年來它一直是我國學術界研究的熱點。但從總體的研究狀況看,從我國少數(shù)民族特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角度進行研究的較少,特別是針對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shù)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系統(tǒng)研究,更是鳳毛麟角。作為一位少數(shù)民族學者,本人從一開始接觸這一內容,便產生了極大的興趣,并有一種不顧一切地想了解它、研究它的沖動。甚至認為,在這方面的研究本人有著其他人不具有的優(yōu)勢,即“族內人”與研究者的雙重身份。這不僅使人具有獨特的視角,也會使個人情感面臨著家鄉(xiāng)倫理原則和田野調查需求的雙重檢驗和制約,由此而可以獲取諸多珍貴而翔實的遺產資料。事實證明本人的想法是對的,在田野調研中,由于民族親切感和語言互通的緣故,本人得到了比其他人更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