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德,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知識產權法研究室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導師,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曾在北京大學歷史系、法律系學習,獲得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1995年至1997年在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進修,2001年在德國馬普外國與國際專利、反不正當競爭和版權法研究所任客座研究員,2006年至2007年在日本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擔任研究員。出席過一系列國際性學術會議和研討會,并用英文發(fā)表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演講。曾參與中國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修訂的論證工作和與此相關的一系列學術會議及研討會。出版專著、譯著(包括合著、合譯)10余部,在《法學研究》、《環(huán)球法律評論》、《知識產權》和《中國版權》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80余篇。主要著作有:《特別301條款與中美知識產權爭端》(2000年)、《美國知識產權法》(2003年)、《著作權法》(2005年)、《知識產權法》(2007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