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拉斯·拉帕姆的發(fā)跡》是豪威爾斯的代表作,也是他最有戲劇色彩、最受讀者歡迎的作品。小說描寫了一個做礦漆生意發(fā)跡的商人拉帕姆。他勤勤懇懇、兢兢業(yè)業(yè),靠自己的雙手“勤儉起家”。他成了百萬富翁之后,還想躋身上流社會,于是便著手在波士頓的豪華地段建造一幢豪住宅。但是,就在他春風得意的時候,他的礦漆生意受到了嚴峻的挑戰(zhàn),他在競爭中遭受挫折,面臨破產。這時他本可把自己的廠子賣給一家英國公司,但考慮到鐵路公司插手會使買主受損,他不愿意損人利己,沒有把災難轉嫁他人,而是甘愿自己傾家蕩產,最后領著家人回到鄉(xiāng)下。在這里,小說突出表現(xiàn)了作者以倫理道德為重的人生哲學。顯然,他不贊成在經濟競爭中采取不擇手段的做法,而主張“為富”不能“不仁”,還要為他人著想;經商者,錢可以賺,但不能昧著良心,更不能坑害他人。拉帕姆用巨資建造的豪宅象征著物質上的“發(fā)跡”,豪宅毀于一旦后他落得一無所有,但他卻因此而迎來了另一種“發(fā)跡”——他在道德上、精神上得到了升華!拉帕姆在100多年前所表現(xiàn)出來的這般勇氣和思想境界,對今天的中國人民仍然有著深刻的現(xiàn)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