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克利說過:“藝術并不再現可見物,而是讓事物變得可見。”《文字的歷史》的寫作亦是基于同樣的原則:文字并不再現話語,而是讓話語變得可見。圖像的載體變成了文字的載體,并奠定了后者的運作原理。兩河流域和中國表意文字的發(fā)明與星象解讀扣占卜活動的密切關系,也為我們證實了這一點。本書分為三個部分。*部分以對“先于文字的刻畫符號”的思考為開端,討論早期的文字系統(tǒng),以及某些文明將這些文字根據自身的語言文化進行調整而再創(chuàng)出的文字系統(tǒng)。第二部分涉及字母文字,集中討論字母文字的歷史與其傳播。第三部分向我們展示一直以來西方字母文字如何在其手稿或印刷品載體中將圖像重新納入自身的系統(tǒng)。作為結論,我們對文字與電子屏幕的新關系進行了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