冊
卷 論神上帝
界說八條
一 原因自身
二 自類之有限
三 本質
四 局性
五 樣態(tài)
六 神
七 自由必然變制
八 永恒
公理七條
題 本質由其生性是先于其情
第二題 雨本質有不同之屬性者彼此皆無公共所有者
第三題 若兩個事物彼此皆無公共所有者則此一事物不能是彼一事物之原因
第四題 欲區(qū)別兩個或多過兩個之判然分清之事物者或由有其多數(shù)本質之諸多個性之不同而區(qū)別之或由其情之不同而區(qū)別之
第五題 在自然間不能有兩個或多過兩個性相同或屬性相同之本質
第六題 此一本質不能產生其他一本質
第七題 本質之生性是有在
第八題 凡一本質必然是無限者
第九題 凡一事物有較多之實在或較多之實有者則附屬之屬性亦較多
第十題 一本質之每一屬性必由其自身而概念之
第十一題 神或本質原為無限屬性所制造而成者而每一屬性則是發(fā)表永恒及無限然則神或本質要素者是必然有者
第十二題 本質之中并無任何一屬性是吾人所能真正概念其為由之而證明本質是能分者
第十三題 無限之本質不是能分者
……
第二卷 論心之生性及心之原始
第二冊
第三卷 論情之原始及生性
第三冊
第四卷 論人之束縛或感情之力
第五卷 論知性之權力或人之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