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專題】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基本原則
新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中若干證據問題的理解
一審普通程序中若干問題的完善
民訴法司法解釋第二審程序的理解與適用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點問題的理解與適用
【裁判方法專題】
法律現實主義直覺——以司法直覺為研究的視角
論裁判文書說理與裁判方法的運用——以民事審判疑難問題的類型化為視角
【探索與爭鳴】
淺析患者的舉證責任
宅基地適用權若干問題研究
債務讓你以虛偽意思表示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救濟途徑探析
【指導性案例】
當事人就探望權糾紛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簽訂合同約定一方當事人承擔的公法義務,由另一方當事人實際承擔,在該合同不存在無效法定情形時,應當依約定確定當事人的民事權利義務
仲裁程序中達成的調解書被人民法院依職權裁定不予執(zhí)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何區(qū)分合作開發(fā)房地產合同中的清理條款與“名為合作實為借貸”合同
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zhí)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的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
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的權利范圍不包括因發(fā)包人違約導致的損失——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與安徽瑞訊交通
開發(fā)有限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上訴案
非因雙方當事人原因導致合作開發(fā)房地產合同解除的,出資方有權享有相應的土地增值收益——上訴人方明通與上訴人福州宏發(fā)房地產有限公司合作開發(fā)房地產合同糾紛二審案
合同義務不能成為附條件合同中的條件——再審申請人喬連生與被申請人蚌埠日報社股權轉讓合同糾紛案
雙方當事人已就工程款的結算數額達成協議無須鑒定——薛理杰、陳強與重慶交通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綿陽市交通運輸局、綿陽市重點公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綿陽市重點公路建設指揮部、綿陽市人民政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一
合同約定解除與債權合意抵消——上訴人北京中億創(chuàng)一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信達投資有限公司、一審被告北京北大青鳥有限責任公司、一審被告正元投資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限縮適用問題——大連恒達機械廠與普蘭店市宏祥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大連成大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大連博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趙學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申請再審案
【熱點調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司法鑒定的突出問題與對策——以濟南中院審理的案件為分析樣本
醫(yī)療鑒定與司法裁判的內在沖突與協調路徑——重慶市沙坪壩區(qū)人民法院關于醫(yī)療鑒定的調研報告
【民事審判信箱】
一方當事人針對二審判決申請再審,人民法院對此作出再審判決后,另一方當事人不服的,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有何區(qū)別
公司章程與公司設立協議有何區(qū)別
建設工程優(yōu)先受償權的行使是否以工程竣工為條件
土地是否為建設工程優(yōu)先受償權的客體
對一審判決生效后,經一審法院啟動再審程序作出駁回起訴的民事裁定,當事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作出維持原裁定的生效民事裁判,是否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的當事人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的“再審判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