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之岫,女,上海政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憲法學會理事1986年畢業(yè)于黑龍江大學法律系并留校任教。2005年就職于上海政法學院法律系。從事憲法行政法教學二十七年。曾承擔黑龍江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國家行政賠償制度研究。并參與上海市教委行政法重點學科建設項目、上海市行政法重點課程建設項目。主編或副主編了《行政法學》、《行政訴訟法學》、《憲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等多部著作。其中《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獲2009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級教學成果獎。在《法律適用》、《學術交流》、《學習與探索》、《求是學刊》、《黑龍江高教研究》、《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學院學報》等國家核心期刊以及其他刊物發(fā)表文章20余篇。曾獲黑龍江大學A級教師,上海政法學院教學示范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