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統(tǒng)的社會治理中,社會由于依附于國家而顯得弱小分散,國家通過嚴密的制度來維持對于社會及其個體的秩序控制。但是,市場經濟催生了領域的分離,國家與社會的張力在社會成長的制度性約束中趨于緊張。在政府管制不能松綁的情況下,社會可能以非制度化的形式突破現(xiàn)有的治理結構。同時,在一致行動中,一個強大的社會正在形成。由于治理手段的貧乏,暴力可能在社會運動中得到鼓舞,并在社會與國家的邊緣地帶觸發(fā),繼而形成整體性的社會對于碎片化的地方政府的巨大壓力。以暴抗暴與以暴制暴互為前提、互為結果,既惡化了社會生長的環(huán)境,也阻礙了治理轉型的進程。因此,理想的公共治理必須建立在理性之上,既建立在社會的理性生長之上,也建立在政府的理性回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