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世界范圍內出現了傳統(tǒng)宗教復興、宗教極端勢力活躍、新興宗教涌現、反向傳教等等諸多時代現象。中國不得不面對境外宗教勢力滲人、地區(qū)宗教性事件突發(fā)、宗教影響外溢等現實性宗教新問題。隨著反恐氣候的變化,國際政治逐漸步人后反恐時代。通過梳理中國宗教法治建設的發(fā)展脈絡,結合其他國家的宗教法治經驗,《華東政法大學校慶六十周年紀念文叢:后反恐時代的宗教與法治建設》以比較的視野,闡述了中國宗教政策和宗教法規(guī)結構性協(xié)作的格局,繼而嘗試回答后反恐時代中國現有的宗教法治架構能否符合法律制定者、利益故關者、民眾等多層級的權利義務要求等重要問題。盡管中國的宗教法治體系尚存在過于原則化、可操作性受限制、執(zhí)行力不足等等條件制約,但后反恐時代中國宗教法治建設尚不啞需理想主義地建立專門的宗教法。需要做的是,立足宗教發(fā)展現狀,尊重宗教,事實導向地推進法治建設,以實現后反恐時代的宗教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