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亮,男,1978年生于湖北鄂州。2000年畢業(yè)于武漢水利電力大學政法系,獲法學學士學位。2003年畢業(yè)于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民商法學碩士學位。2007年畢業(yè)于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2008年至今,在武漢大學法學院任教。為本科生、研究生講授民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知識產權法等課程。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般項目“知識產權侵權賠償標準實證研究”。出版德文專著《DieZahlung derfiktiven Herstellungskosten-Insbesondere zur. Abrechnungder Substanz-schaden anKraftfahrzeugen(假想恢復原狀費用之賠償:以汽車損害之理賠為中心)》,在《法學研究》等權威及核心刊物發(fā)表論文多篇。主要研究侵權責任法、合同法和知識產權法。兼任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