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項探索,本書選擇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這一案例,對我國公共政策績效評價中的相關問題,進行系統的探討。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是我國目前仍保留的31項政策性基金中的一項,它是我國專門用于推廣和發(fā)展散裝水泥的一項公共政策。按照該項政策出臺時的規(guī)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應在2005年12月31日停止征收。但通過對這項公共政策的績效評價,財政部決定對這一公共政策執(zhí)行的時間順延1年,并通過進一步的研究,決定其政策的走向。 散裝水泥專項資金這項政策,涉及范圍小,但意義重大。并且,從公共政策績效評價的角度講,它涉及了公共政策前績效評價(政策設計的績效評價)、后績效評價(政策執(zhí)行、執(zhí)行結束的績效評價)等整個流程,具有較強的典型性。同時,以一項目前正在執(zhí)行的政策為典型案例,可以使本書提出的績效評價的一些觀點、方法,更有現實意義,便于廣大財政工作者在實踐中予以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