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經濟法專業(yè)碩士生和博士生導師(建國以來國家首次批準的兩位經濟法博士生導師之一),享受國務院有突出貢獻的政府專家津貼?,F任北京市經濟法學會會長、北京培黎職業(yè)學院院長、北京市人民政府專家顧問團顧問。1951至1955年在東北人民大學(現吉林大學)法律系學習;1955至1957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民法教研室研究生班學習;1958至1979年在工業(yè)企業(yè)工作;1979年后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工作,曾任經濟法教研室主任、北京經濟管理學院政治系主任(兼)。專著有《中國經濟法基礎理論》等書,主編有《經濟法基礎理論教學大綱》、《經濟法基礎理論教程》、《中國經濟法教程》、《新編經濟法學》、《中國經濟法律百科全書》、《經濟法律通論》、《實用經濟法教程》及《經濟法概論》等高校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