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重史尚質的文化傳統(tǒng)中,文學史寫作是非常嚴肅非常慎重的文化行為。因此,我們的大部分文學史讀上去總感覺有些“隔”,仿佛是在宣示文學的“真理”,鮮見寫作者自己的情感流露和私人偏好,甚至還以盡可能去除本已稀薄的私人意味作為寫作的集體無意識追求。然而,在一個文化逐步走向多元的時代,在一個彰顯個性的時代,寫一部私人的文學史,何如?《詩意人間》似可看作可行的一個注腳??纯丛摃鴮懽鞯膬热?,司馬相如如何才華盡顯演雙簧終于牽手卓文君,曹操的酒與歌,魏晉的男性審美風尚以及好辯傳統(tǒng),陶淵明的農事莊稼活和對魚、飛鳥的動植物情懷,杜甫的棋藝歌舞以及幽默風趣,作為出色詩人和幼稚官吏雙重組合的李商隱在牛李黨爭中看似超脫卻又揪扯不清的游移,等等等等,這些在傳統(tǒng)學者眼中與文學關系太遠,對作家“形象不利”,在《詩意人間》作者的筆下栩栩如生引人入勝。在作者的眼里,因為“他們的飲食起居,他們的日常生活,這些歷來被文學研究家們所不屑一顧的方面,(他們才可以成為我們真正需要的)趣味相投、可以在一起談笑風生、吃喝玩樂的朋友?!比欢?,更重要的或許是文人的創(chuàng)作與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之間有著遠比我們想象的要更豐富得多更緊密得多的關聯(lián)。作家首先是一個完整的人、全面真實生活的人,無論是寫作還是日常生活?!对娨馊碎g》內容不僅妙趣橫生而且也別開生面,同時它們又不僅僅是趣聞軼事,而是研究文學不可或缺的資料支持。一件逸事對于自然科學研究過程可能沒有影響;一個傳聞對于自然科學研究甚至可能帶來損害,但是對于文學研究來說,有時是必不可少的養(yǎng)料和資源?!拔膶W是人學”,首先也必然是作為生活著的人的作家之學。而對于生活中的人而言,任何資料的描述都是有限的,逸事傳聞則有可能傳達出人物特有的神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