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是指進行資金融通的場所或機制,金融市場有廣主與狹義之分,廣義的金融市場既包括間接融資市場,如信貸市場、貨幣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基金市場、黃金市場和外匯市場等。對狹義的金融市場,則學者們界定有所不同,一般是指排除銀行信貸市場之外的直接融資的市場,有的則只指證券市場。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只有間接融資,應該說仍然有一個金融市場,但這個以資金計劃分配為特征的金融市場似乎與人們所理解的真正意義上的資金自由借貸的金融市場的概念差距過大,所以金融市場的觀念的格局,開拓和發(fā)展其他的直接融資,因此建立金融市場的問題被提及,在一般的教科書和文章中提及我國金融市場的建立和發(fā)展,皆指此含義,本書所研究的金融市場是指廣義的金融市場,但在總論中則主要指狹義的直接融資市場,這是需要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