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書的寫作過程中,作者始終在努力保持盡可能單純和客觀的寫作宗旨,盡可能避開那些容易引起爭論的理論性總是,從而希望能夠直接對教學產生作用。作者認為,社會本身是一個各種意識形態(tài)并存的一個龐大的綜合體,特別是當今的社會,這種綜合性的特征便更加的明顯,,因此公共藝術中所具有的公共性永遠不是劃一的,而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和多樣的。另外,公共藝術終究就是藝術,公共藝術家在其創(chuàng)作中雖然可以加入政治或哲學家的思想理念,可以利用藝術的手段進一步去呼喚人性或人權,或者可以直接作為一種藝術的表現(xiàn)方式,但公共藝術始終也應該是以能夠給人帶來視覺乃至心理上的美的陶冶為前提的,藝術不應該同時也永遠代替不了政治或哲學。本書以圖文并茂的形式概述了公共藝術的發(fā)展歷史,描述了有關公共藝術的功能與特征,對公共藝術設計在類型、形式法則以及形態(tài)構成上作了深入淺出地講解和論述。本書的出版將對環(huán)境藝術設計專業(yè)教學、公共藝術設計及其工程實踐起到積極的推動和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