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事仲裁法》雙語教科書系根據培養(yǎng)符合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要求的復合型人才的需要而編寫的。本教材的編著者長期從事國際經濟法和國際商事仲裁法的教學與研究,并自1989年起被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聘任為仲裁員至今。作為獨任仲裁員、首席仲裁員和合議庭仲裁員,作者在該會參與審理了國際經濟貿易仲裁案件一百余起,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本教材可以說是作者多年來對國際商事仲裁研究領域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作者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十五"規(guī)劃項目"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制度的改革與完善"(項目批準號:01JA820020)的組成部分。本教材從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角度出發(fā),緊密結合國際商事仲裁理論與實踐和我國有關國際商事仲裁的立法與實踐,全面、深入、系統地闡述了國際商事仲裁法涉及的主要理論與實踐問題,包括國際商事仲裁的性質和特點、臨時仲裁機構與常設仲裁機構、仲裁協議、可仲裁事項、仲裁庭的管轄權限、仲裁程序、臨時性保全措施的發(fā)布與實施、仲裁證據及其認定、解決爭議的適用法律,特別是商人習慣法及其適用的問題,以及仲裁裁決及其承認與執(zhí)行等問題。與以往出版的教科書不同,本教材的最大特點是在編寫體例上采用了中英文相結合的方式。對于國際商事仲裁法的常用語、關鍵詞語,均用英文表述,或者專門加以注解。此外,對于相關國家有關國際商事仲裁的立法、國際公約和示范法中的某些規(guī)定,引用的也是英文文本。本教材的另一個特點是在編寫中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具體體現為在絕大多數的章節(jié)中均附具了相關案例,對于各章節(jié)中所討論的重點問題,通過案例分析的方法使讀者加深對所闡述的仲裁理論的理解,并使其深刻地體會這些理論是如何在具體的案例中應用的。編著者在選擇各節(jié)后所附的案例時,均對這些案例的出處作了說明,對于其中一些案例在編著的過程中作了適當的加工。本教材的第三個特點是堅持將國際商事仲裁的立法、實踐與我國國際商事仲裁的立法、實踐相結合。在每一章的最后一節(jié),都專門對我國國際商事仲裁的立法與實踐進行闡述和分析。我們學習國際商事仲裁法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更好地了解國際商事仲裁中的理論前沿問題和相關國家的立法與司法實踐,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更好地為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了配合學習國際商事仲裁法,作者還選編了中英文對照的《國際商事仲裁法參考資料》,收錄了相關的國際公約、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制定的《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仲裁規(guī)則》和《調解規(guī)則》,以及相關國家的仲裁法和國際上一些主要國際商事仲裁機構的最新的仲裁規(guī)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