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亞平,男,河南滑縣人,1956年7月生。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研究生導師廣東法官學院教授,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法學會理事,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WTO研究會理事,中國空間法學會理事,廣東省國際法研究會副總干事;廣州、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執(zhí)業(yè)律師。研究方向為國際法、國際經濟法以及涉外、涉港澳法律問題。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國國際法年刊》、《法學評論》、《現代法學》等重要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80多篇;主持、參加“八五”、“九五”和“十五”規(guī)劃等多項國家級課題及部省級課題,除本課題外,還包括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WTO規(guī)則與國內經濟法律的關系及其國內法模式研究”等;獨著、主編、參著專著、教材20多部,個人撰寫約300多萬字。本人多次被評為優(yōu)秀教師、先進個人、近年還榮獲美國安泰獎勵金獎、日本笹川良一獎教金獎,廣東省法學會20年法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等;科研與教學成果有10多項獲獎。一、本項目的執(zhí)行情況于2002年申請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我國內地與港澳臺在WTO中‘一國四席’地位及其相互關系”(02BFX037),同時也得到了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的立項支持(02N10)。二、內容與方法的特色在內容上,研究報告各部分內容聯(lián)系緊密,邏輯性強;整體的內容完整性與創(chuàng)造性并存,理論性與實踐性兼顧。三、本項目的建樹與創(chuàng)新本課題進入了新的研究領域,對前人沒有涉獵的問題進行了探索,不僅豐富了國內法、國際不乃至國際關系的理論,而且探索了在國際組織內協(xié)調國內關系的新問題,為更好地實施WTO協(xié)議規(guī)則、發(fā)展四地更緊密經貿合作提供了有意義的指導。四、學術價值和應用價值本課題的學術價值在于:一方面豐富了國內關于國際組織特別是WTO的理論;另一方面填補了作為新問題出現的、在國際組織內協(xié)調國內區(qū)域關系的理論。在有命題的論證過程中,項目負責人將國際法主體、國際法與國內關系、國際組織法、國際條約法等法學理論綜合運用到對新情況、新問題的解釋當中,使階段成果和最終成果均建立在堅實的理論基礎之上。五、本項目的不足和問題本課題的研究成果主要不足表現在:沒有能夠對在四地之間建立更緊密經貿合作關系的具體措施作進一步的研究。六、尚需深入研究的問題在本課題研究成果基礎上,項目負責人將在今后的研究中著重進一步的深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