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引論
上篇法政教育:清末法政人生長的搖籃
一法政人的意義:清末的認知
(一)思想家的思考
(二)法政科留學生的觀察
(三)輿論的鼓吹
(四)政府大員的陳述
(五)法政人才與救時濟世
二出洋留學法政的大潮(上):留學歐美法政科
(一)法政科留歐學生
(二)法政科留美學生
三出洋留學法政的大潮(下):留學日本法政科
(一)留學日本法政科的歷史演變
(二)各省赴日留學法政科的一般情形
(三)日本法政大學速成科
(四)日本早稻田大學法政科及清國留學生部
(五)總評四綜合性學堂與大學法政(法律)科
(一)北洋大學堂法律科
(二)上海南洋公學法政科
(三)京師大學堂法政科
(四)山西大學堂法律學門
五法政(法律)學堂
(一)法政(法律)學堂的創(chuàng)辦及其體制
(二)京師法政(法律)學堂
(三)京外各省的法政學堂
六其他法政教育
(一)警察(巡警)學堂
(二)自治研究所(社)
(三)各省課吏館(仕學館)
(四)法政(法律)講習所
(五)律學館和學治館法政新班
(六)司法(審判)研究所(館)
(七)法官養(yǎng)成所
下篇法政人的“普遍化”:清末法政人的分布與活動
七法政科畢業(yè)生的考試錄用與授職
(一)法政科留學畢業(yè)生的考試
(二)法政科留學畢業(yè)生的廷試錄用
(三)進士館法政科留學畢業(yè)生的授職.任職
(四)國內法政科畢業(yè)生的官職獎勵
八法政名流薈萃“憲政編查館”
(一)憲政編查館的法政英彥
(二)憲政編查館:“憲政之樞紐”
(三)從憲政編查館到內閣法制院
(四)憲政籌備處的法政人員
九“修訂法律館”的法政精英
(一)法政精英加盟修訂法律館
(二)修訂法律館法政精英的成就
十行政體系中的法政人
(一)中央行政機構中的法政人
(二)地方行政機構中的法政人
十一法政人之家(上):司法行政部門
(一)法部的法政才俊
(二)各省提法使司的法政人才
十二法政人之家(下):審判衙門
(一)清末的法官考試錄用制度
(二)大理院中的法政人
(三)法政人控制地方審判廳
十三法政人籌辦地方自治和諮議局
(一)法政人進入地方自治籌辦處
(二)法政人遍布地方自治局(會)
(三)法政人參與調查局
(四)法政人籌辦諮議局
(五)法政人宣講自治法政知識和法理
十四充任“議員”的法政人
(一)充任諮議局議員的法政名士
(二)充任資政院議員的法政英才
十五法政科教員:培養(yǎng)法政人的法政人
(一)法政英杰創(chuàng)辦和任職法政(法律)學堂
(二)法政人士主持自治研究所
十六立憲與革命:法政人的分道揚鑣
(一)清末的立憲團體與法政人
(二)清末政黨與法政人
(三)革命陣營中的法政人
后語
附表
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