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書編輯體例,簡述如下:(一)本集只收胡適本人的書信,共1644通,(包括信函、電報和明信片)最早的,起于1907年,最晚的是1962年。內中部分書信系首次刊出。(二)所收書信均按年月日順序編排。凡有年月而無日,或年月可考而無日可考的,編在各該月之末;凡年份可考而月日無可考的,編在各該年之末。對于年、月、日尚不明確的信函均在信后注明“暫系于此”,以待確證。有些署陰歷月日的信函,則在括號內注明公歷日期。有些信原無具體日期,經編者考證其日期后,則用()注明。(三)所選書信后面的附件或剪報,均系原信所有,故一并收入。(四)書信內外文詞匯的中譯注于原文之后,以[]號標明;外文人名、地名、專有名詞擇要酌譯。(五)書信中原有錯字、別字、衍文和佚文的??保訹]號標明,均加在正文之內。原稿無法辨識的字以口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