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私鹽問題研究》內容的安排主要分為四個部分。第一,中國歷史上的統(tǒng)治者曾長期實行嚴格的鹽法,目的是保證鹽的壟斷經營,用寓稅于價的方法征收巨額鹽課,這造成官鹽的價格高昂,經營方式僵化,刺激了私鹽問題的發(fā)生和發(fā)展。第二,比起以往歷朝歷代,清華無論在鹽法的嚴格程度上還是在私鹽問題的嚴重性上都有發(fā)展。清代私鹽活動的泛濫來源于需示和供給兩方面的迫切要求。第三,清代統(tǒng)治者用許多方法抑制私鹽活動,主要有改善官鹽經營環(huán)境、改變鹽法條款、嚴厲輯私等等。當這些方法成本過高時,統(tǒng)治者亦嘗試做一些讓步,以便從形式上減少私鹽活動的發(fā)生。第四,嘉道時期,清代的私鹽活動已發(fā)展到高峰。官鹽在各個地區(qū)向私鹽投降,私鹽幾乎占全國食鹽銷售量的一半以上,而官商的經營和政府的鹽課收入告危。這說明封建專商引岸制度走上了窮途未路,必須進行改革。《清代私鹽問題研究》以私鹽活動主體,涉及全中國大鹽區(qū)的情況。也就是說,清代私鹽活動是主體,而不是鹽法鹽政的參照物或補充;《清代私鹽問題研究》所討論的私鹽活動是全國性的,而不是個別地區(qū),即便單獨分析時也是置于整體之中的,因此,《清代私鹽問題研究》能夠使對清代私鹽活動的研究更為全面和完整。《清代私鹽問題研究》的目是更加深入、細致、全面地分析清代最重要的非法經濟活動——私鹽活動,并且通過它來感受清代社會經濟的脈博。